题目解析:
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3.2.5,释放源应按可燃物质的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分为连续级释放源、一级释放源、二级释放源,释放源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连续级释放源是指连续释放或预计长期释放的释放源。
例如:①没有用惰性气体覆盖的固定顶盖储罐中的可燃液体的表面。
②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间接触的可燃液体的表面。
③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蒸气的自由排气孔和其他孔口。
2)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一级释放源是指在正常运行时,预计可能周期性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3)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二级释放源是指在正常运行时,预计不会释放,当出现释放时,仅是偶尔和短期释放的释放源。
本题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