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①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由于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的情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变更的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违约,应按发包人违约办理。②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承包人违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