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2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 1日.向乙公司销售M产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额为65万元,该批产品实际成本为350万元。乙公司收到产品并验收入库,同时开出一张面值为565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全部款项。甲公司销售M产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2) 5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下列款项,专设销售机构的办公设备日常维修费5.5万元、增值税0.715元,中介机构服务费3万元、增值税0.18万元,所支付的款项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维修费,中介机构服务费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 20日,因自然灾害造法批库存商品毁损,实际成本为7万元。根据保险合同的定。由保险公司赔偿4万元,赔偿款尚未收到。
(4) 31日.将一项专利权转让给丙公司实现净收益1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告下列小题。(管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