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包括: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延迟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5.提供图纸延误;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包括(不限于)如下: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
2) 发包人提供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的。
3)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承包人按要求返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