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移交建设单位保管的施工资料:
(1)竣工图表。
(2)施工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
(3)材料、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
(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5)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工程测量复检及预验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功能性试验记录等。
(6)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的试件、试块、材料试验、检查记录。
(7)永久性水准点的位置、构造物在施工过程中测量定位记录,有关试验观测记录。
(8)其他有关该项工程的技术决定;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
(9)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与验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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