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一般性保护条款应用于大多借借款合同,但根据具体情况会有不同内容,主要包括:
①对借款企业流动资金保持量的规定,其目的在于保持借款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
②对支付现金股利和再购入股票的限制,其目的在于限制现金外流;
③对净经营性长期资产投资规模的限制,其目的在于减小企业日后不得不变卖固定资产以偿还贷款的可能性,仍着眼于保持借款企业资金的流动性;
④限制其他长期债务,其目的在于防止其他贷款人取得对企业资产的优先求偿权;
⑤借款企业定期向银行提交财务报表,其目的在于及时掌握企业的财务情况;
⑥不准在正常情况下出售较多资产,以保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能力;
⑦如期缴纳税费和清偿其他到期债务,以防被罚款而造成现金流失;
⑧不准以任何资产作为其他承诺的担保或抵押,以避免企业负担过重;
⑨不准贴现应收票据或出售应收账款,以避免或有负债;
⑩限制租赁固定资产的规模,其目的在于防止企业负担巨额租金以致削弱其偿债能力,还在于防止企业以租赁固定资产的办法摆脱对其净经营性长期资产总投资和负债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