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
(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发包人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做出评估。
(3)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发包人、承包人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督促承包人实施工程变更。
除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外,发包人可能由于局部调整使用功能,也可能是方案阶段考虑不周而提出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发包人要求的工程变更可能造成的设计修改、工程暂停、返工损失、增加工程造价等进行全面评估,为发包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避免反复和不必要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