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A错误)。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D正确)。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B错误)。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C错误)。
【题干中的《继承法》已改为《民法典》继承编,为了保证真题真实性,题干不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