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成立社会团体的条件
(1)会员数量。如果会员全部为单位会员,则会员数应在30个以上;如果会员全部由个人会员组成,则会员数应在50个以上;如果会员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则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名称规范
对社会团体的名称有两项基本要求:一是名称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二是名称须与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社会团体的特征。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如果要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
(3)有专职工作人员。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4)活动资金。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应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应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