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军人在服役期间享受公费医疗制度,同时缴纳退役医疗保险费,在退出现役之后,积累的医疗保险费就转入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而确保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权利和待遇水平。
《军人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不缴纳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费,国家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补助。
军人退出现役后,可以参加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中,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