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资本-帝国主义列强还通过军事侵略和不平等条约,控制中国内政和外交,把持中国海关,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扶植、收买代理人。
1.控制中国内政。《天津条约》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中国政府允许外国公使常驻北京。这些公使并非普通的外交官,而是负有侵略使命的侵略者,他们秉承本国政府的旨意,直接对清政府发号施令,驻京公使成了清政府的太上皇。
2.操纵中国外交。一般来讲,列强侵略中国,总是军事侵略伴着外交讹诈,取得利益后再“一体均沽”。中国的许多重大外交场合都有外国列强的身影,他们控制了中国外交主权。
3.享有领事裁判权。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规定,在通商口岸,中国人如与英侨“遇有交涉诉讼”,英国领事有“查案”“听讼”之权,其“英人如何判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照办。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扩大领事裁判权,即在华美人的一切民、刑事诉讼,“均由本国领事等官询明办理。”各国援例而行。从此,外国人可以在中国横行不法,中国政府无权干涉。
4.把持中国海关。中国海关的高级职员全部由外国人充任,海关总税务司俨然成了清朝中央政府的最高顾问,而各通商口岸的海关税务司则成了各地地方政府的高级顾问。
5.勾结清政府,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斗争。
6.扶植、收买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