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本题考核适用法律效力等级及其适用原则。上位法的效力优于下位法,即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据,不再适用下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新法优于旧法)。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经济特区法规的变通规定优先)。注:注意看清是一般规定与一般规定有冲突,还是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有冲突。如果是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一般规定”发生冲突,那么适用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如果是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那么由制定机关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