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期货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条例》规定处罚:(1)任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拒不改正; (2) 任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不适当人选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未按规定备案或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情况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报送的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未按规定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情况;(5)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6) 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更换或者调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