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①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价;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③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公众等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