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进入森林和森林边缘地区的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坏为林业服务的标志。第三十一条规定,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的规定有:①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②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③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