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从业人员的下述行为明显违反了“信息保密”的规定:
(1)向与业务无关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向其所在机构同事透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如婚姻状况、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财产、住房以及其他客户不愿让他人知晓的信息;
(2)出于好奇或其他目的向其他同事打听客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
(3)不妥善保管或销毁填有客户信息的单据、凭证、开户申请书或交易指令等,如将这些书面材料随意扔在废纸篓里,或将这些资料再度用作打印纸,使得无关人员有机会接触到客户的个人信息;
(4)将客户信息用于未经客户许可的其他目的。如客户提供其个人信息的初衷是为了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但一些从业人员在未经客户允许的情况下,将客户有关信息提供给保险公司或其他公司用于营销其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