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关于质押和抵押的区别,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
    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财产权利
  • B
    抵押权的设立不转移抵押标的物的占有权,而质权的设立必须转移质押标的物的占有权
  • C
    在抵押担保中,抵押物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
  • D
    抵押中的债权人取得抵押财产的所有权或部分所有权,质押中的债权人保留对质押财产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D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考点: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如下:①质权的标的物与抵押权的标的物的范围不同。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财产权利,动产质押形成的质权为典型质权。抵押权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和不动产,以不动产最为常见。②标的物的占有权是否发生转移。抵押权的设立不转移抵押标的物的占有,而质权的设立必须转移质押标的物的占有。这是质押与抵押最重要的区别。③对标的物的保管义务不同。抵押权的设立不交付抵押物的占有,因而抵押权人没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而在质押的场合,质权人对质物则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④受偿顺序不同。在质权设立的情况下,一物只能设立一个质押权,因而没有受偿的顺序问题。一物可设数个抵押权,当数个抵押权并存时,有受偿的先后顺序之分。⑤能否重复设置担保。在抵押担保中,抵押物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即抵押人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就同一项财产向两个以上的债权人进行抵押。也就是说,法律允许抵押权重复设置。而在质押担保中,由于质押合同是从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之日起生效,因此在实际中不可能存在同一质物上重复设置质权的现象。⑥对标的物孳息的收取权不同。在抵押期间,不论抵押物所生的是天然孳息还是法定孳息,均由抵押人收取,抵押权人无权收取。只有在债务履行期问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法院依法扣押的情况下,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才有权收取孳息。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依法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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