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贷款受理人应要求借款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汽车贷款借款申请,并按银行要求提交能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申请材料。对于有共同申请人的,应同时要求共同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借款人已婚的还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材料;
2.贷款银行认可的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材料,包括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
3.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或购车合同;
4.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也可由财产共有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上直接签字) ,以及贷款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并提供能证明保证人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
6.购车首付款证明材料;
7.如借款所购车辆为二手车,还需提供购车意向证明或购车合同、贷款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车辆评估报告书、车辆出卖人的车辆产权证明、所交易车辆的机动车辆登记证和车辆年检证明等;
8.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议和租赁协议等;
9.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