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规定,商业银行对问题授信应采取以下措施:
(1)确认实际授信余额。
(2)重新审核所有授信文件,征求法律、审计和问题授信管理等方面专家的意见。
(3)对于没有实施的授信额度,依照约定条件和规定予以终止,依法难以终止或因终止将造成客户经营困难的,应对未实施的授信额度专户管理,未经有权部门批准,不得使用。
(4)书面通知所有可能受到影响的分支机构并要求承诺落实必要的措施。
(5)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追加担保或行使担保权。
(6)向所在地司法部门申请冻结问题授信客户的存款账户以减少损失。
(7)其他必要的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