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在发行条件方面与科创板的规则保持一致,充分借鉴了科创板注册制试点成功经验做法,增加了制度包容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4) 发行人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