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Ⅰ、Ⅱ、Ⅲ、Ⅳ项均属于证券交易所的职能。
根据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
(1) 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2) 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3) 依法审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4) 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
(5) 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
(6) 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
(7) 对会员进行监管;
(8) 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
(9) 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
(10) 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11) 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