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行使下列自律管理职能:
(1) 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督促会员履行社会责任;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及其从业人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组织开展证券行业诚信建设和行业文化建设,督促证券行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监会等部门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督促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制定和实施证券行业自律规则和业务规范,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业务规范、自律规则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实施其他自律管理措施;组织执业评价,形成声誉激励和评价;
(五)制定证券从业人员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水平标准,开展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实施从业人员分类分层自律管理;制定非准入类证券从业人员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规则并具体组织实施;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组织会员就证券行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收集整理、发布证券相关信息,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引导行业创新发展;
(七)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八)对网下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场外市场及场外衍生品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九)对会员及会员间开展与证券非公开发行、交易相关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十)组织开展证券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证券业加入相关国际组织,推动相关资质互认并建立资质互认机制;
(十一)推动会员加强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对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从事的证券业务活动或提供的相关服务进行自律管理;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行业科学技术奖励;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监会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其他涉及自律、服务、传到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