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根据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可持续发展论证结果,对规划要素提出明确的优化调整建议,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时:①规划的目标、发展定位与国家级、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不符;②规划的布局和规划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选址、选线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敏感区的保护要求发生严重冲突;③规划本身或规划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产业类型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包括环境保护相关规划、节能减排和总量控制要求等);④规划方案中配套建设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后,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仍无法支撑规划的实施,或仍可能造成重大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⑤规划方案中有依据现有知识水平和技术条件,无法或难以对其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的程度或者范围作出科学、准确判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