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记名股票有如下特点:
第一,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对于记名股票来说,只有记名股东或其正式委托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权除了记名股东以外,其他持有者(非经记名股东转让和经股份公司过户的)不具有股东资格。Ⅰ项正确。
第二,可以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缴纳股款是股东基于认购股票而承担的义务。一般来说,股东应在认购时一次缴足股款。但是,基于记名股票所确定的股份公司与记名股东之间的特定关系,有些国家允许记名股东在认购股票时可以无须一次缴足股款。Ⅱ项正确。
第三,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而且要服从规定的转让条件。Ⅲ项正确。
第四,便于挂失,相对安全。记名股票与记名股东的关系是特定的,因此, 如果股票遗失,记名股东的资格和权利并不消失,并可依据法定程序向股份公司挂失,要求公司补发新的股票。Ⅳ项正确。
故题干四项均正确,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