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证券法》《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对证券业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
1.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接受并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并配合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场所有关规则、所在机构的
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2.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利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行业声誉。
3.从业人员应依照相应的业务规范和执业标准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了解客户需求、财务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推荐合适的产品或服务,充分揭示
其推荐产品或服务涉及的责任、义务及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
4.从业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5.从业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对客户服务结束或者离开所在机构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上述保密义务。
6.从业人员应当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得从事与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7.机构或者其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发出指令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人员应及时按照所在机构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
8.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不得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9.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禁止的活动。
10.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11.从业人员应主动倡导理性成熟的投资理念,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导向,自觉弘扬行业文化,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规范自身行为,履行社会责任,遵守社会公德,服务社会和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