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根 据 《证券法》 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证 券 公 司 违 反 《证券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买卖证券的,或 者 违 反 《证券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客户的收益或者赔偿客户的损失作出承诺的,责 令 改 正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 以 违 法 所 得 1 倍 以 上 1 0倍以下 的 罚 款 ;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 0 万元的,处 以 5 0 万 元 以 上 5 0 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撤销相关业务许可。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 处 以 2 0 万 元 以 上 2 0 0万元以下的罚款。证 券 公 司 违 反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允许他人以证券公司的名义直接参与证券的集中交易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 0 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