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变,未来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18 年 1 月 1日,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年初余额均为 0。
(1)2×18 年 10 月 10 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600 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 200 万 股,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初始入账金额一致。
(2)2×18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持有上述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 660 万元。
(3)甲公司 2×18 年度的利润总额为 1 500 万元,税法规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转让时一并计入转让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除该事项外,甲公司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
(4)2×19 年 3 月 20 日,乙公司宣告每股分派现金股利 0.3 元,2×19 年 3 月27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并存入银行。2×19 年 3 月 31 日,甲公司持有上述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 660 万元。
(5)2×19 年 4 月 25 日,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全部转让,转让所得 648万元存入银行,不考虑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应写出必要的明细科目
(1)编制甲公司 2×18 年 10 月 10 日购入乙公司股票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 2×18 年 12 月 31 日对乙公司股票投资期末计量的会计分录
(3)分别计算甲公司 2×18 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并编制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 2×19 年 3 月 20 日在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是的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 2×19 年 3 月 27 日收到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6)编制甲公司 2×19 年 4 月 25 日转让乙公司股票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