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降压药、降糖药及免税药。2015年3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降压药原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5万元;支付其运输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1.32万元。
(2)购进免税药原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1万元;支付其运输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88万元。
(3)销售降压药600箱,取得含增值税价款702万元,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箱押金23.4万元。
(4)将10箱自产的新型降压药赠送给某医院临床使用,成本4.68万元/箱,无同类药品销售价格。
(5)销售降糖药500箱,其中450箱不含增值税单价为1.5万元/箱,50箱不含增值税单价为1.6万元/箱。
已知:降压药、降糖药增值税税率为17%,成本利润率为10%。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