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0 年 10 月,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 200 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28000 元;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 300 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42000 元。已知,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 11% ,定额税率为 0.005 元 / 支,每标准条 200 支卷烟。计算甲烟草批发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 A
    28000×11%+42000×11%
  • B
    28000×11%+200×200×0.005
  • C
    42000×11%+300×200×0.005
  • D
    28000×11%+200×200×0.005+42000×11%+300×200×0.005
正确答案:B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因此,选项中涉及“ 300 ”或者“ 42000 ”的均予排除。
查看正确答案与解析
领取2024初级会计师考前押题
提示:我们将把押题资料以短信的方式发送至您的手机
初级会计师相关问题 直击灵魂考点,一一破解 查看更多
最新问题 直击灵魂考点,一一破解 查看更多
支付方式
  • 微信
  • 支付宝
支付金额3380.00元
我已同意在线考试题库网《服务协议》

请输入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