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0年)中国公民张某任职于国内某软件公司, 2019年 10月在 M大学授课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 3500元。自行负担交通费 200元。已知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 20%;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 800元计算。计算张某当月该笔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 A
    (3500-200-800)×20%=500(元)
  • B
    3500×20%=700(元)
  • C
    (3500-800)×20%=540(元)
  • D
    (3500-200)×20%=660(元)
正确答案:C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1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4000元: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 =(每次收入 -800)×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 4000元: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 =每次收入×( 1-20%)×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2)交通费支出不得在计算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时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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