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2020年)中国公民张某为个体工商户业主,主要从事汽车修理业务。 2019年度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 1)取得汽车修理收入 1000000元。
( 2)发生成本、费用 350000元,其中包括雇员工资 90000元、张某本人工资 120000元。
( 3)张某的独生女正在读小学,课外辅导班支出 30000元,为妻子购买轿车支出 100000元。
( 4) 2月从境内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购入 W上市公司股票, 4月取得该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 35000元, 5月将持有的股票全部卖出。
( 5) 8月转让普通住房一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 800000元,转让时发生合理费用 53000元;该住房原值 500000元,系张某 2012年 8月购进,为张某在本地的第二套住房。
已知:张某当年没有综合所得;减除费用 60000元;专项扣除 27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 1000元 /月,由张某按扣除标准的 100%扣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及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计算张某 2019年 4月取得股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