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变更估价原则。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