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9年)赵某、钱某、孙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赵某个人欠李某 50万元,无力偿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李某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是( )。
  • A
    自行接管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 B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C
    留置甲企业委托李某修理的一辆汽车
  • D
    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正确答案:B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选项 C: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本题中,甲企业与李某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李某不能对甲企业的汽车行使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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