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13年)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为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
  • A
    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 C
    2名董事提议召开
  • D
    2名监事提议召开
正确答案:A,C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1)选项A: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2 )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该规定;(3)选项C:1/3以上的董事提议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4 )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由监事会(部分监事不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查看正确答案与解析
领取2024中级会计师考前押题
提示:我们将把押题资料以短信的方式发送至您的手机
中级会计师相关问题 直击灵魂考点,一一破解 查看更多
最新问题 直击灵魂考点,一一破解 查看更多
支付方式
  • 微信
  • 支付宝
支付金额3380.00元
我已同意在线考试题库网《服务协议》

请输入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