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