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由于 B公司持有的笔记本电脑数量 1 200台多于已经签订销售合同的数量 1 000台。因此, 1000台有合同的笔记本电脑和超过合同数量的 200台笔记本电脑应分别计算可变现净值。销售合同约定数量 1000台,其可变现净值 =1 000× 1.2-1 000× 0.05 =1 150(万元),成本 =1 000 × 1=1 000(万元),成本小于可变现净值,未发生减值,所以有合同的 1000台笔记本电脑未发生减值,按照成本计量,账面价值为 1000万元;超过合同数量部分的可变现净值 =200× 0.95-200× 0.05=180(万元),其成本 =200× 1=200 (万元),可变现净值小于成本,应计提减值 20万元( 200-180),所以 200台无合同部分的笔记本电脑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账面价值为 180万元。 2× 19年 12月 31日 B公司库存笔记本电脑账面价值 =1 000+180=1 1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