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合同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
  • A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 B
    显失公平的合同
  • C
    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
  • D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 E
    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正确答案:C,E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效力。
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在下列几种场合出现:
①合同的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第14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②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民法典》第171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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