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契约式合营和股权式合资经营、投资者与项目公司三种。
契约式合营或称合作经营,是最常见的项目组织方式,它可分为法人式和非法人式两种类型。法人式合作经营是指合作双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营实体,这个实体有独立的财产权,法律上有起诉权和被诉权,设有董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并以该法人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非法人式合作经营是指合作双方不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营实体,双方都是独立的法人,各自以自身的法人资格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在法律上承担责任。
股权式合资经营由合作双方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并按股权额分配利润,在以项目融资方式筹措项目资金时,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将合资企业的资产作为贷款的物权担保。以企业的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主要资金来源。项目公司可以享受东道国给予本国公司的税收减免优惠,因为项目公司是按东道国法律成立的,东道国的法人可以享受东道国法人的待遇。在股权式合资经营中,如果日后有人愿意加入该项目,不必重新划分项目资产,只要由项目公司发行新股票或转让原有项目公司股份即可实现。
投资者与项目公司,上述契约式合营中的法人型及股权式合资经营共同的特点是建立了一家与项目发起人分离的项目公司来经营项目。在项目融资中,项目公司是最常见、最普遍的项目经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