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1.13万元、优质费2.26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
是()。
  • A
    (10+1.13+2.26)×10%
  • B
    (10+1.13)×10%
  • C
    [10+(1.13+2.26)÷(1+13%)]×10%
  • D
    [10+1.13÷(1+13%)]×10%
正确答案:C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本题考查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果木酒属于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时价税分离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销售果木酒的同时收取的优质费,属于消费税的价外费用,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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