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改正,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①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②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 25%以上 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