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3.2.4防护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2.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³。
3.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³。
每层建筑面积为1600㎡,1600÷500=3.2,取整数4个,每层容积为1600×4=6400m³,每个防护区的容积为6400÷4=1600m³,满足规范要求,每层设4个防护区,4层共设置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