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根据《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898 - 2013 3.4.9,系统的设计持续喷雾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保护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配电室等电子、电气设备间,图书库、资料库、档案库,文
物库,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等场所时,系统的设计持续喷雾时间不应小于30min。
2)用于保护油浸变压器室、涡轮机房、柴油发电机房、液压站、润滑油站、燃油锅炉房等含
有可燃液体的机械设备间时,系统的设计持续喷雾时间不应小于20min。
3)用于扑救厨房内烹饪设备及其排烟罩和排烟管道部位的火灾时,系统的设计持续喷雾
时间不应小于15s,设计冷却时间不应小于15min。
4)对于瓶组系统,系统的设计持续喷雾时间可按其实体火灾模拟试验灭火时间的2倍确
定,且不宜小于10min。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