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 到场;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 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 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 开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