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公开招标的优点是:所有符合条件的有兴趣的单位均可以参加投标,能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有利于实现充分竞争。其缺点是:招标人事先难以预计有哪些投标人、投标人的数量有多少;招标人可能不熟悉某些投标人的情况;招标人所期待的投标人可能并未参加投标等。
邀请招标的优点是:招标人对所有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投标单位的信用和能力均予信任;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数量事先可以确定;缩短了招投标周期;评标工作最小。其缺点是;由于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有限,一些符合条件的潜在竞争者可能未能在邀请之列,而漏掉更具优势的单位;不能充分体现公开竞争、机会均等的原则。
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