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安装公司承接一商务楼(地上9层、地下1层)的电梯安装工程,工程有10层10站曳引式电梯2台,工期为60天。安装公司项目部进场后,将拟安装的电梯工程书面告知了电梯安装工程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并按合同要求编制了电梯施工方案和电梯施工进度计划。
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时发现,井道的照明布置图(如下图所示)不符合安全要求、井道内的照度也不能达标,要求项目部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
电梯安装前,项目部对机房的设备基础、井道的建筑结构进行检测,土建施工质量均符合电梯安装要求:曳引电机、轿厢、层门等部件外观检查合格,并采用建筑塔吊及施工升降机将部件搬运到位。
施工过程中,还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井道照明配电箱的接线方式(如下图所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要求安装公司立即停工整改。
事件2:电梯安装进入自检试运行阶段,尽管安装公司现场在电梯门口放置了“正在试运行,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电梯”的警告标志,仍然有6名同工地非电梯安装作业人员自乘电梯至5层,电梯故障坠落至底层,造成2人死亡、4人重伤的安全事故。安装公司项目经理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进行了事故报告。
[问题]
1、安装公司进行书面告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指出机房井道照明布置图中存在的错误。机房井道对照度有何要求?
3、井道照明配电系统的接线图存在哪些错误?简述理由。
4、指出背景中的安全事故的等级?试分析发生此次安全事故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