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土地制度的改革,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是夺取人民解放战争胜利的基本条件。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史称“五四指示”),决定将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此后,通过开展清算斗争等,到1947年下半年,解放区即有2/3的地区基本上实际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
1947年7月至9月,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平山县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制定和通过了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在这个大纲的指引下,土地改革运动在解放区广大农村迅速掀起。
1947年下半年和1948年初,土地改革运动在各解放区广泛发动。这期间一度发生过侵犯部分中农利益、侵犯某些民族工商业;许多地方斗争地主、富农的方法不适当等“左”的错误。中共中央一经发现,便立即采取坚决的措施加以纠正。期间,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总结了土地改革的经验,系统阐明了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改革总路线,即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意义:经过土地改革运动,解放区广大农民实现了梦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的愿望。解放区出现了新面貌:广大农民对中国共产党更加信任和拥护,工农联盟以及解放区的人民民主政权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广大农民从封建的生产关系中解放出来,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解放区农村的经济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大批青壮年农民踊跃参军,广大农民积极支援和配合解放军作战。人民解放战争有了巩固的后方和最基本的人力、物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