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甲租用乙的一间平房经营日用品,双方约定:租期3年;每年租金10000元;每半年结算一次租金。双方未就维修义务的承担作出约定。
2021年9月,由于当地连日降雨,致使该租赁房屋承重墙下沉并出现了3厘米宽的裂缝,房屋有倒塌的危险。甲要求乙维修,乙未答复。甲无奈自己请来建筑队,对房屋进行加固维修,共花费人民币5000元。但房屋倒塌危险仍未消除。
2021年12月,甲与乙结算当期的房租时,甲要求扣除其花费的维修费用并提出解除合同,乙不同意。甲随后搬离该房屋。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权要求扣除维修费用?简要说明理由。
(2)甲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