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任何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入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已知,合伙协议对企业聘请经营管理人员及新合伙人入伙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相关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合伙协议有关“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任何事务”的约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郑某是否已经成为A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1)不合法。根据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不合法。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郑某不是合伙人。根据规定,新普通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查看正确答案与解析
领取2024中级会计师考前押题
提示:我们将把押题资料以短信的方式发送至您的手机
中级会计师相关问题 直击灵魂考点,一一破解 查看更多
最新问题 直击灵魂考点,一一破解 查看更多
支付方式
  • 微信
  • 支付宝
支付金额3380.00元
我已同意在线考试题库网《服务协议》

请输入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