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相比巴塞尔协议Ⅱ ,巴塞尔协议 Ⅲ对资本监管的重要改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重新界定监管资本的构成,恢复普通股在监管资本中的核心地位,严格各类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从严确定资本扣除项目,强化监管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能力。
二是改进风险权重计量方法,大幅度提高高风险业务的资本要求。
三是建立逆周期资本监管机制,提升银行体系应对信贷周期转换的能力,弱化银行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正反馈循环。
四是显著提高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通常情况下普通商业银行的普通股充足率应达到 7% ,总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5% ,同时进一步要求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须计提 1%-3.5% 的附加资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