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依据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主要包括:①对于以固定声源为主的建设项目(如工厂、港口、施工工地、铁路站场等)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一般以建设项目边界向外200m为评价范围;②城市道路、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地上线路和水运线路等建设项目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一般以道路中心线外两侧200m以内为评价范围;③机场周围飞机噪声评价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一般以主要航迹离跑道两端各6~12km、侧向各1~2km的范围为评价范围。